某供热企业2010年结算向居民供热收人400万元,向非居民供热收入100万元,其供热厂房占地2000平方米,厂房原值1500万元,当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8元/平方米,房产税扣除比例30%,则当年该公司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计为( )。
A.28400元
B.29200元
C.29700元
D.30000元
答 案:A对于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生产用房”和“生产占地”,是指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总供热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对于兼营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8×100/(400+100)=3200(元)。
应纳房产税=1500×(1-30%)×1.2%×100/(400+100)=25200(元)
当年该公司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计=3200+25200=28400(元)。